3.注册办法:
各展团负责人凭交易会秘书处签发的《展位确认书》原件(复印件无效)到注册台统一办理展团的注册手续。各参展商的参展证、有关参展资料和参展物品由展团负责人统一领取,请各地市参展商与展团负责人在现场随时保持联系,以免耽误您的参展。
3.1咨询台:负责接待与答复参展人员提出的有关交易会方面的质疑和咨询,发放有关交易会指南性资料。
3.2参展商注册台:负责各参展团及其它独立参展单位的注册工作,发放参展证及其它配套资料。
3.3 买家注册台:为买家办理注册手续的服务台。
3.4 业内人士注册台:办理业内人士参观、额外认购参展商证等临时性申请证件的注册台。
3.5 主场搭建公司现场服务台:提供电器、家具、展具、花卉等租赁和标摊改建、水、电设备安装及邮递、运输等服务。
3.6 财务台:收取和缴纳费用的服务台。
4. 注意事项
如参展证件被盗,应立即到展场保卫部门报警。须办理补证手续的,必须持保卫部门的情况说明信,并缴纳每证500元人民币,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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