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
《云南省“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组
二0 0五年十二月
“十五”时期是云南旅游业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实施政府主导发展战略,凝聚全社会力量,在云南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条件下,取得了旅游总收入比“九五”超一番、旅游创汇位居西部首位并名列全国前列、接待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名列西部前茅的成绩。旅游业已经基本建设成为云南省的一大支柱产业,在云南省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构建以及国际交往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成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十一五”时期是实现云南旅游业的新跨越、为建设云南旅游经济强省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云南“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实现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一五”时期要“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的战略任务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云南“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对于我省旅游业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建设云南旅游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规划》的编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云南旅游经济强省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深入分析我省的旅游资源、客源市场、产业基础、发展形势,依据《中国旅游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南旅游发展倍增计划(2004-2010年)》,结合各州市旅游发展的新情况,提出了我省“十一五”时期旅游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云南“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凝聚了各方面的智慧,是今后五年我省旅游业发展的蓝图。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全省旅游行业和社会各界力量,为落实《规划》提出的任务、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而努力,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目 录
附表4 2010、2015、2020年全省旅游主要经济指标预测一览表
“十五”期间,云南旅游抓住中国入世、西部大开发、培育旅游消费热点等机遇,克服了非典型肺炎、禽流感、伊拉克战事等突发事件的影响,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目标,呈现出以下发展特点。
(一)旅游经济持续增长
“十五”时期,云南旅游快速发展,主要旅游经济指标持续增长。2001—2005年,全省接待海外旅游者从100.1万人次增加到150.28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从3.39亿美元增加到5.28亿美元,年均分别增长8.47%和9.27%;接待国内游客从3841万人次增加到6860.74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从183亿元增加到386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2.3%和16.1%;旅游总收入从211亿元增加到430亿元,年均增长15.3%。旅游总产出增长速度高于全省经济年均增长速度7.7个百分点。(详见附表1)。
“十五”时期,全省累计接待海外旅游者603.88万人次,比“九五”时期增长38.55 % ;旅游外汇收入达20.77亿美元,比“九五”时期增长43.14% ;接待国内旅游者2.77亿人次,比“九五”时期增长88.44% ;国内旅游收入达1479.54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136.29 % ;旅游总收入达1652.98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121.94 %(详见附表2)。
(二)旅游产业更加壮大
云南旅游业经过“十五”时期的发展,旅游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云南的支柱产业之一。目前全省旅游产业拥有固定资产452.7亿元,总资产规模超过600亿元。共有19526户旅游基本单位,其中旅游行政管理机构78家,旅行社430家(其中国际旅行社40家),旅游住宿设施14234家(其中旅游星级饭店747家、社会旅馆4048家、个体旅馆9439),旅游景区景点230家(其中国家A级以上景区点111家),旅游车船公司16家,高中等旅游院校(系)18所,其他类型的旅游企业69家,此外尚有旅游购物企业300多家及上千家各种类型的旅游餐馆企业,基本形成了包括饭店旅馆业、旅行社业、旅游交通业、旅游餐饮业、旅游娱乐业、旅游景观业、旅游商品购物和旅游教育等在内的比较完整的综合产业体系。
(三)旅游产业作用不断提高
2004年与1999年比较,全省旅游业增加值占当年全省GDP的比重由5.1 % 上升到2004年的5.9 % ;旅游业提供的税收由10.1亿元增加到25.8亿元,占当年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由5.9 % 增加到9.8 % 。2004年旅游外汇收入占全省出口创汇收入的18.8 % ;旅游产业直接和间接就业人员170万人,占全省劳动就业总人数的7.2 % 。旅游业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大幅度提高,旅游业的外向型经济特征日益显现,旅游业已成为全省吸纳社会就业人员的重要行业之一,旅游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发和国际交往、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四)在全国旅游格局中的地位日益稳固
2001~2004年,云南入境旅游接待人数居全国9位,西部第1位;旅游外汇收入居全国第9位,西部第1位;国内旅游接待人数居全国第14位,西部第2位;国内旅游收入居全国第15位,西部第2位;旅游总收入居全国第13位,西部第2位。云南旅游在全国旅游大格局中的重要地位日益稳固,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政府主导建设旅游支柱产业。“九五”和“十五”时期,明确将旅游业列为全省四大支柱产业之一来重点培育。在基本建成旅游大省的基础上,2004年,又适时作出了全面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战略决策。
——依托资源培育旅游精品。依托独特的旅游资源,精心确定了一批精品旅游景区景点和重点景区建设项目,努力培育精品旅游景区景点和名牌旅游产品,丽江、昆明已成为欧洲旅客最喜爱的中国旅游城市。
——发展旅游基础设施先行。为了发展旅游业,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航空、公路、铁路、通信、电力、城市建设、景区建设等基础设施得到了根本的改善。
——创造热点强化市场促销。为了大力开拓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确定了创造热点,强化促销、招揽客源的市场开拓战略,通过举办大型会展、节庆活动,不断推出云南旅游新亮点,创造新热点,提高了云南旅游知名度和对海内外旅游者的吸引力。
——聚集社会力量全民办旅游。云南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在政府加大旅游业公益性项目投资的同时,采取各种鼓励政策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资开发旅游资源,经营旅游项目,成效显著。
——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在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旅游市场管理的同时,结合云南实际,初步建立了全省旅游法规体系,全面依法加强旅游市场的治理整顿。同时,建立和加强了旅游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强业固本培育人才。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了高中初级旅游教育及旅游继续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同时,在全省旅游行业推动学历文凭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上岗制度”,运用法规和制度保证了旅游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
——旅游产品创新滞后于旅游需求。“十五”时期,旅游产品在总体上仍然以观光为主导,不适应旅游市场需求从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变的需要。旅游开发与经营还比较粗放,旅游产品创新不足,精品名牌旅游产品不多,优质产品供给不足,旅游产品转型升级的力度有待加大。
——旅游客源市场结构不够合理。旅游接待人数虽然逐年增长,但长期以来,接待海外旅游者人数占全省游客接待总量的比重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高端游客比重较小,且“十五”时期海外游客增速较慢,与旅游发达省区和国际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省内旅行社多为地接社,在外部市场的组织与拓展中长期处于终端环节的弱势地位,主动拓展外地客源市场的能力较低。
——旅游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还不够清晰,过渡性“双重转轨”体制特征明显。在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小、散、弱现象突出,一些体制性障碍及区域壁垒仍然制约着旅游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发育成长缺乏足够动力和活力。
——旅游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由于地理和经济的原因,云南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仍是制约旅游业进一步加快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许多潜力巨大的旅游资源仍处于待开发状态,已开发的一些景区(点)也因交通条件限制,通达条件较差,严重制约了进一步发展。
——旅游人才素质急需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人才结构不够合理,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本土人才合理使用和外来人才有效引进的机制均不顺畅,旅游人才要素市场不健全,制约了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一)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国际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日益紧密,为云南旅游更快更深地融入国内外旅游经济发展、加快云南旅游产业的国际化进程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我国已经加入WTO,对外全面开放旅游服务市场已是大势所趋,我省旅游业在现行的旅游管理体制和机制、国内外旅游市场竞争等方面也面临严峻的挑战。
(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我国人均GDP将由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消费市场、消费结构、产业结构都将发生显著变化,旅游将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消费需求将大幅度提升,为旅游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成为推动我省旅游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这个时期同时也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转型期,我国日趋成熟和理性的国内旅游消费市场对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更高要求,也对我省的旅游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三)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鼓励西部省区市着力发展有自己特色的产业。旅游业作为云南的特色优势产业之一,将随着国家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而获得更快发展。但是,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实施,西部省市区特别是旅游资源富集的省份都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培育,促使西部地区的旅游产品和较成熟的旅游目的地、新兴旅游地区迅速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云南旅游产品内容、质量及服务水平提高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
(四)区域经济合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滇川藏香格里拉旅游区域合作等国际、国内区域合作,将为云南融入东南亚旅游圈、大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圈、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圈、滇西北-川西南-藏东南旅游圈创造良好的机遇,为我省发展国际、国内旅游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但是,随着国际、国内区域旅游合作的加强、无障碍旅游区的发展,无论在客源争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云南旅游业都将直接面临严峻的挑战。
(五)国内外旅游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旅游业是21世纪发展前景最好、持续快速发展的世界第一大产业。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第四大旅游客源国,成为世界旅游经济强国。世界旅游和中国旅游持续快速发展,为云南省旅游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国际和国内环境。但是,云南旅游发展不够充分、发展实力相对不强,使云南旅游在新世纪国内外旅游快速发展的大格局中,既有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
(六)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时期是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将全面推进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省委、省政府也做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战略决策,提出了努力实现旅游业新跨越的要求,为实现旅游业的新跨越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和大好机遇,也对旅游业如何实现更高要求提出了挑战。
(一)旅游资源比较优势
我省旅游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品质优良,特色突出。在中国排名世界前列的旅游资源类型中,云南有山岳、江河、峡谷、垂直气候、喀斯特、珍稀动植物景观和民族文化传统等项名列全国前茅或前列;在我国大西南旅游圈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旅游圈内,我省高级别的自然景观、多民族以及民族文化和社会文化的多样性、高级别人文与自然组合景观以及优越的气候条件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使云南的“三江并流”、丽江古城等高级别旅游资源成为具有市场垄断性的世界级旅游资源,使云南可以在竞争激烈的国内和国际旅游市场上独树一帜,成为最具特色的世界旅游目地之一。
(二)旅游区位战略优势
云南与东盟成员国中的老挝,越南和缅甸三国接壤,既是东南亚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南亚通道的关键环节,处于两个通道“连接点”上,是我国连接东南亚、南亚次大陆和沟通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链环,是我国通向中南半岛的主要门户,是全国沿边最重要、最理想的通道之一,在我国大西南与东南亚、南亚次大陆发展区域经济合作中居于重要的中枢位置,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大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中印经济合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和我国建立外向性经济的大格局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区位优势。
(三)旅游产业基础优势
云南旅游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地位逐渐凸现,已经成为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目前在全省五大支柱产业中,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力仅次于烟草产业。同时,多年来积累了开发旅游产品、拓展旅游市场、举办节庆活动、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培养旅游人才、实施依法治旅等发展旅游的经验,为进一步加快云南旅游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政府强势主导优势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在基本建成云南旅游支柱的基础上,及时作出了进一步加快旅游发展,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下发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人大通过了《云南省旅游条例》、省政府下发了《云南旅游发展倍增计划(2004-2010年)》,明确提出实施“大项目推动大开发”的旅游发展战略,并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制定加快云南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旅游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统一加快旅游发展的思想认识,为切实推进云南旅游经济强省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和组织保障,为加快云南旅游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全省各地加快旅游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全省上下形成了发展大旅游、大产业的态势。
(五)社会广泛参与优势
云南省通过多年努力,加大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开放的力度,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开发建设,最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兴办旅游,基本形成了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和外资一起办旅游的格局,公众关注、关心旅游,形成了全社会发展大旅游的良好社会大环境。
(一)经济基础薄弱制约
我省与东部地区和西部经济发达地区比较,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全省贫困面大,大企业少且总体实力不强,投融资能力有限,旅游投入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在全省129个县(区、市)中有73个国家级贫困县和7个特困县。2004年,全省人均GDP居全国第29位、西部第10位;人均收入居全国第27位、西部第8位。2005年,我省虽然拥有9家中国500强企业,但营业额仅占“500强”营业总额的 0.85 %;拥有3家中国500强服务企业,营业额仅占“500强”营业总额的 0.19%。
(二)基础设施滞后制约
“十五”时期,云南省的航空、公路、铁路交通得到快速发展,但国际和地区航线以及航空运输仍然不足,铁路新线、复线建设滞后,公路结构和布局不完善、高等级公路里程不足、农村公路差、抗灾能力弱,内河航运里程短;城市化水平较低,城市体系不完善、规模小、结构不合理、旅游功能薄弱,城市化水平仅为28.1 %(2004年),列全国倒数第三位;全省通讯、信息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不足等,严重制约着云南旅游业的发展。
(三)客源市场区位制约
云南地处我国西南边疆,远离欧美、日韩等主要国际经济发达地区旅游客源市场、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及港澳台等主要国内旅游客源市场,旅游交通成本较高,对游客招徕和相关行业的经济发展都有较大的影响和制约。
(一)“十一五”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是云南实现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跨越的关键时期,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以大项目推动大开发为重点,以旅游业创新发展为动力,优化旅游发展格局,壮大旅游产业基础,加快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加强旅游市场开拓,构建和谐云南旅游,实现云南旅游再上新台阶,推动云南旅游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把云南建设为国内外著名的旅游胜地。
(二)“十一五”旅游发展的方针
为加快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统领旅游发展全局”、“坚持改革开放,增强旅游发展活力”、“坚持科教兴旅,提高旅游核心竞争力”、“坚持特色发展,提高旅游吸引力”、“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永续发展的云南旅游业”五大方针。
——坚持以人为本,统领旅游发展全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旅游业依靠人、服务人的本质要求,一方面要以旅游者的消费价值为导向,把握旅游需求动态,完善旅游产品结构,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最大限度的满足国内外旅游者的需求;另一方面要增加旅游人力投资,提高旅游人力资本,激发其活力,从而支撑旅游发展方式的转变。
——坚持改革开放,增强旅游发展活力。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我省对外对内开放的先导作用和“民间外交”的特殊功能,积极推进区域旅游合作,进一步开放云南旅游市场,打破地区服务壁垒,简化游客出入境手续,积极探索与周边省份和周边国家或地区建立资源共享、市场互动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加快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进一步推进我省旅游业的国际化进程。
——坚持科教兴旅,提高旅游核心竞争力。高度重视现代科技对旅游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快旅游产业各要素应用和推广现代科技的步伐,推进旅游信息化发展,完善旅游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提升旅游生产力水平,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增强云南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坚持特色发展,提高旅游吸引力。牢固树立发展旅游经济就是发展特色经济的思想观念,从加快全省特色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云南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优势,把旅游资源开发与现代科技、体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优势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进一步加快我省特色旅游发展的步伐,永葆云南旅游的吸引力。
——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永续发展的云南旅游。旅游业发展与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紧密相关,发展旅游将促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永续利用。要正确处理好开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开发服从保护”的方针,在保护的前提下,有效整合和利用各类旅游资源。
“十一五”时期云南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在“十五”时期云南旅游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壮大、提升旅游支柱产业,进一步实现云南旅游的全面快速协调发展,加快旅游经济强省建设,把云南初步建设成为中国和亚洲地区重要的国际区域性旅游胜地和旅游目的地,把云南省建设为中国通向东南亚、南亚的国际旅游集散中心。
经济目标:保持旅游经济快速持续增长,“十一五”末期旅游总收入比“十五”末期翻一番。到2010年,实现接待海外游客300万人次,国内游客1亿人次;旅游外汇收入12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700亿元;旅游总收入达到800亿元,相当于当年全省GDP的17.8 % ,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8 %(详见附表3)。
社会目标:以促进我省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为实现我省社会发展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通过加强乡村旅游开发,帮助农民增收、脱贫致富;在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中,通过统筹城乡和区域旅游发展,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在民族文化建设中,加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紧密结合,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延续和传承、新时代文化的创造和提升;在实现我省对内对外开发的重大突破中,充分发挥形象大使、沟通桥梁的的特殊作用;在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体制中,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劳动密集特点,到2010年,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人员达到250万人。
环境目标: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我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独特作用,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切实加强对旅游资源的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全面推进资源保护型旅游开发方式、资源节约型旅游经营方式和环境友好型旅游消费方式,建立绿色产业体系,促进我省区域生态环境和城乡社区环境面貌的改善。
到2015年,从总体上初步把云南建成为中国旅游经济强省,中国乃至世界的旅游胜地和旅游目的地,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际旅游集散中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2015年,实现接待海外游客43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20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1.3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000亿元;旅游总收入1200亿元,预计相当于当年全省GDP的19.3 % ,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10 % 。
到2020年,把云南建设成中国旅游经济强省,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和旅游目的地,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际旅游集散中心。2020年,实现接待海外游客55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30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1.5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360亿元;旅游总收入1600亿元,预计超过当年全省GDP的20 % ,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12 %(详见附表4)。
为实现“十一五”云南旅游的发展目标,必须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精品名牌”、“市场多元化”、“项目带动”四大战略。
——创新发展战略。要推动我省旅游产业由资源消耗、数量增长型发展方式向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型发展方式转变,必须创新我省旅游发展的模式和机制,使旅游发展观念创新、旅游体制和机制创新、旅游业态创新、旅游产品和旅游项目创新、旅游营销创新、旅游管理创新和旅游科教创新,成为推进我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精品名牌战略。要继续加强旅游精品名牌产品的开发和培育,在充分发挥和突出自然风光和民族文化优势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水平地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科技含量,不断创造和发展旅游亮点,巩固和培育一批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精品名牌旅游产品,增强云南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市场多元化战略。大力发展周边国际、国内客源市场,积极拓展国际、国内中、远程市场,巩固提升省内客源市场,重点开发特种旅游客源市场,形成多元化海内外客源市场格局。
——项目带动战略。树立项目促发展、项目出质量、项目推动速度发展的思想,实施大项目推动大开发战略,建设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旅游项目,进一步激活云南旅游发展的潜力,促进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经济优势的转变,增强云南旅游发展的后劲。
“十一五”时期我省旅游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优化旅游发展格局,壮大旅游产业基础,加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力度,加强旅游市场开发,构建和谐云南旅游。
(一)优化区域旅游布局
优化我省区域旅游布局的目标是:加快省内六大旅游区建设,加强跨区域旅游合作,加快旅游与城镇的融合发展,统筹城乡旅游,奠定支撑云南旅游强省的区域发展格局。
1、加快省内六大旅游区建设
立足国内外旅游大格局,以创新旅游区域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加快建设省内六大旅游区,即巩固、提升面向世界的滇中“大昆明国际旅游区”和滇西北“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面向亚洲乃至世界的滇西南“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旅游区”;积极开发、建设完善滇西“火山热海境界旅游区”,面向全国乃至亚洲的滇东南“喀斯特山水文化旅游区”和面向全省及周边省市的滇东北“红土高原旅游区”。加快建立推进全省旅游一体化发展的协调机制,建设云南无障碍旅游区。
滇中“大昆明国际旅游区”。以昆明为中心的昆明市、玉溪市和楚雄州地区,要充分利用滇中良好的区位条件及旅游资源优势,以巩固发展生态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乡村旅游为基础,大力开发度假休闲、康体娱乐、会展商务等旅游产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休闲度假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加大以高尔夫球、自驾车、体育娱乐运动为主的康体娱乐设施的建设,不断提高和完善会展基础设施,提升节会赛事的组织水平和服务质量,把“大昆明国际旅游区”建设成为中国西南著名的观光度假国际旅游胜地、高尔夫球运动和会展基地,我省联结海内外客源市场、面向东南亚和南亚的国内外旅游集散中心。
滇西北“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滇西北的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怒江州地区,要紧紧抓住滇川藏“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建设的机遇,进一步加快发展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为重点,历史文化名城和民族风情、自然景观为特色的旅游开发与建设,深度开发和提升融合少数民族风情的生态旅游精品,把滇西北“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建成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区,中国香格里拉旅游区的核心区。把大理、丽江、迪庆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区和连接西藏、四川的旅游集散中心。
滇西南“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旅游区”。滇西南的西双版纳州、思茅市、临沧市地区,要抓住大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与发展的机遇,突出热带雨林、民族风情和边境旅游特色,深度开发生态旅游、跨国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精品,加强开发水电工业旅游产品,加快打造和推出澜沧江-湄公河黄金旅游线路,把滇西南建成我省面向东南亚大湄公河次区域的重要国际旅游区,把景洪市建成为云南面向东南亚的重要国际旅游集散中心。
滇西“火山热海边境旅游区”。滇西的保山市和德宏州地区,要充分发挥火山温泉、民族风情、边地文化和边境区位的优势,重点开发建设以温泉(SPA)度假、生态旅游为主的健康旅游产品和以民族风情、边地文化、珠宝购物、边境旅游为特色的跨境旅游产品,把滇西建设成为重要的康体度假和边境旅游区,我省面向东南亚和南亚的重要旅游门户,把腾冲火山热海及德宏边境旅游培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精品。
滇东南“喀斯特山水文化旅游区”。滇东南的红河、文山两州以及昆明、曲靖两市的部分邻近地区,要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务实推进、打造泛珠三角“无障碍旅游区”为契机,依托罗平、元阳梯田、彩色沙林、普者黑等旅游品牌,突出滇东南喀斯特山水景观、观光农业田园风光、中原文化与边疆少数民族文化相结合的复合人文历史特色,深度开发融合少数民族风情的喀斯特地貌旅游精品和面向越南的边境旅游产品。把滇东南建设成为我省面向越南和连接广西、贵州的泛珠三角旅游区的重要门户。
滇东北“红土高原旅游区”。滇东北的昭通市以及昆明、曲靖两市的部分邻近地区,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面向四川、重庆、贵州和省内客源市场,以红土高原革命遗址、温泉瀑布等优势旅游资源为依托、红色旅游为亮点,重点开发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温泉度假、夏季避暑、大江漂流和自驾车旅游产品,加快建设我省又一个新兴旅游区。
2、加快旅游城镇建设
结合我省“十一五”城镇化建设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大力推进旅游城市和旅游城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城市在旅游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旅游供需关系中的中心作用,建设一批支撑旅游强省的旅游城镇,提高全省旅游发展的整体水平。
(1)旅游城市体系建设
配合全省城市化建设,加强由“吸引物”、“设施”、“服务”等构成的城市旅游目的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的旅游功能。把昆明建设为面向东南亚和南亚的现代化区域性国际旅游城市;通过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活动,争取把“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昆明市、大理市、景洪市、瑞丽市、潞西市中的2~3座城市提升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通过进一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争取把丽江市、玉溪市、保山市、曲靖市、楚雄市等3~5座城市建设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把香格里拉、六库、个旧等3~5座城市建设为特色旅游城市。
(2)旅游城镇体系建设
统筹城乡旅游发展,制定云南省旅游经济强县的考核标准和创建程序,推进石林、宜良、罗平、陆良、会泽、澄江、建水、宾川、鹤庆、剑川、勐腊、宁蒗、德钦、腾冲、蒙自、丘北、水富、元谋等一批“云南旅游经济强县”建设。
通过推进旅游小镇的建设培育,提升城镇的旅游功能,使旅游小镇成为我省旅游发展的新载体,促进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有机结合,建成20~30座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具有较强观光和休闲度假功能的优秀旅游名镇。
3、加强跨区域旅游合作
(1)加大国内旅游区域合作力度
以“滇川藏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建设、“泛珠三角”地区旅游合作为重点,建设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滇川藏”、“泛珠三角”大旅游圈;加强西南六省区七方旅游合作与交流,建设“滇黔桂喀斯特生态文化旅游区”、“滇渝川‘金三角’旅游区”;继续加强滇-港、滇-澳、滇-沪旅游合作,努力构建面向国内重要客源市场、在中国乃至世界最具知名度和美誉度以及号召力的国内区域旅游圈。
(2)加快国际旅游区域合作步伐
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新机遇,加快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中-印-缅-孟区域、滇-老-泰-缅“金四角”、昆明-河内“黄金走廊”和云南-老(挝)北经济合作区的旅游合作。要积极做好合作项目的储备、上报以及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积极参与旅游合作宣传促销工作,多层次、多渠道加强与各国的联系与合作,努力构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区域旅游圈,促进云南边境旅游和跨国旅游的发展。
(二)优化旅游产品结构
“十一五”时期旅游产品开发的目标是:继续发挥观光旅游产品优势,进一步丰富游览内容和文化内涵,提高产品的娱乐性、观赏性、参与性和体验性,做强观光旅游产品系列;提高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的针对性和开发层次,丰富适应大众休闲度假需求的产品,做大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系列;提高特色专项旅游产品的创意水平和规范化、专业化程度,做精特色专项旅游产品系列,构建适合多样化市场需求的复合型旅游产品体系。
1、做强观光体验旅游产品系列
自然风光旅游产品:继续发挥我省自然生态、地质地貌及动植物资源优势,在加强保护,合理开发的基础上使之迅速转化为旅游产品,在市场上形成新的亮点。
民族风情旅游产品:依托云南25个少数民族绚丽奇异的民族文化和民俗风情,深度开发娱乐性、参与性、体验性民俗旅游产品,充分展示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生活习俗、喜庆节日、风味食品、竞技活动、生产劳动等民族风情文化。
历史文化旅游产品:挖掘云南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与自然风光相融合,推出一批有市场吸引力的历史文化产品,进一步提高全省旅游的文化内涵。
2、做大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系列
度假区旅游产品:在昆明滇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有良好度假资源的其他地区,提高旅游度假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档次,建设面向海内外休闲度假市场的中高档休闲度假旅游基地。尤其要充分利用全省众多高原湖泊的资源优势,加强湖泊型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提升高原湖滨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的档次和水平,将其建设为我省的重点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绿色健康旅游产品:云南是我国三大地热温泉密集区之一,要全力培育以温泉康复疗养为重点的理念创新、设计新颖、设施配套的“温泉SPA”旅游景区;要以云南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为载体,充分发挥云南森林资源丰富、分布广泛的优势,尽快建立一批“天然氧吧”、“森林浴”特色突出的森林康复疗养景区景点;挖掘开发我省民族中医中药神奇的医疗保健功能,与温泉、森林等健康旅游紧密结合,积极开发医疗保健旅游产品,打造“亲近自然、体验文化、享受生活、关爱生命”的“云南——绿色健康旅游天堂”品牌。
高原运动旅游产品:充分发挥我省得天独厚的高原体育运动环境和四季如春的气候优势,开发高原运动旅游产品和各种大型体育赛事,打造世界级高尔夫休闲度假旅游胜地、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和漂流、登山、攀岩、自驾车等户外运动天地,展现高原运动休闲度假的魅力。
置业度假旅游产品:依托我省良好的气候、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优势,面对商务人士、社会名流等异地和本地置业度假旅游者的不同需求,开发第一居所、第二居所、产权酒店、分时度假、避暑避寒等不同形式的置业度假旅游产品,塑造“云南——最适合人居的地方”形象,使云南成为中国置业度假旅游的首选目的地之一。
环城游憩旅游产品:结合我省城市体系建设,加强环城游憩带的建设,在充分开发自然风景、挖掘当地文化内涵的同时,更加关照市民出游休闲娱乐的需要,开辟一批高质量的郊区乡村旅游地和形式多样、能满足不同需要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3、做精特色专项旅游产品系列
“十一五”时期,应大力提升具有云南特色的专项旅游产品的专业水平和整合程度。
生态旅游产品:主要依托我省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在对生态旅游资源加强保护的前提下,开发建立一批森林公园、热带雨林、高原湖泊、高山峡谷、草原风光、珍稀动植物、特有植被等多样性生态类型和生物类型的生态旅游精品。把生态旅游产品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扶贫等工程结合起来,建立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生态旅游扶贫试验区,使当地老百姓从中获益,脱贫致富。
会展旅游产品:把会展旅游作为我省面向国内外的重点都市旅游产品加以着力打造,努力提高旅游城市的国际化水平和会展旅游的市场化程度,按照国际标准加强会展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展览与会议并重,大力开拓面向国内外的会展旅游产品,使会议旅游成为我省城市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节庆旅游产品:要进一步加强旅游与文化紧密结合,挖掘、整合我省地方民族文化资源,重点开发社会参与程度高、声势宏大、风情浓郁的民族节庆旅游产品尤其是国际性节庆旅游产品。要进一步规范我省民族节庆旅游产品的内容,提高档次和市场化水平,做大做强标志鲜明、特色突出的云南民族文化节庆旅游品牌。
工农业旅游产品:充分发挥云南丰富的农业资源和烟草、水利、电力、花卉等工农业资源优势,努力开发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较强吸引力的工农业旅游产品,鼓励和规范发展适应城市居民周末休闲度假需求的大众化乡村旅游产品,不断丰富云南旅游内容。
红色旅游产品:要抓住国家建设发展“红色旅游”的有利时机,加大红色旅游资源与其他资源的整合力度,认真做好全省“红色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努力在全省形成3~5个全省知名、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红色旅游”品牌。
修学旅游产品:充分发挥我省显著的自然环境和地区文化差异优势,以青少年为主要目标市场,开发主题多样化的修学旅游产品,规范接待标准,建立修学旅游接待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国内修学旅游,积极开发入境修学旅游,适度发展出国修学旅游,引导修学旅游向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
科考旅游产品:充分利用云南丰富的动植物、矿藏、地质地貌、古生物化石及文物古迹等资源,重点开发建设“三江并流”生态文化、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西双版纳热带雨林、禄丰恐龙、帽天山古生物化石、李家山青铜文化、腾冲地热火山等精品科考旅游产品,并把科考旅游与探险旅游紧密结合起来。
4、做响六条旅游精品线路
突出我省“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的旅游资源优势和主题鲜明的旅游产品组合优势,做响六条个性化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即:滇中高原观光、度假、会展精品旅游线路;滇西北跨省区“香格里拉”生态文化精品旅游线路;滇西南热带雨林及多国精品旅游线路;滇西火山地热及跨境精品旅游线路;滇东南喀斯特地貌景观及跨境精品旅游线路;滇东北红色旅游与跨省区精品旅游线路。同时,依托这六条精品旅游主线,进一步开发省际、国际游线和各种特色旅游专线。
(三)优化客源市场结构
为了加快实现建设旅游强省的目标,“十一五”时期必须坚持“海内外市场以海外市场为主,国内市场以省外为主”的方针,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全面提升国内旅游、规范发展出境旅游,促进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三大市场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市场
海外市场开发的战略重点是:巩固港澳台市场,稳定并大力拓展东南亚、日本、韩国等周边客源市场,积极拓展以西欧、北美、俄罗斯、澳大利亚等为重点的中、远程市场,逐步开拓非洲、拉美等其他客源市场。在提升传统观光旅游产品档次的基础上,重点创新和建设一批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和以商务会展、探险科考、生态、SPA、自驾车、高尔夫、宗教、体育等为主的特种专项旅游产品,树立独具云南民族特色,兼具东方文明色彩和国际流行元素的鲜明旅游形象,进一步提高云南旅游对海外客源市场的吸引力。
2、全面提升国内旅游市场
国内市场开发的战略重点是:进一步开发四川、重庆、贵州、广西等周边与省内近程市场,加强开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区客源市场,使之成为稳定的客源市场;积极开发其他地区客源市场,形成全方位的国内旅游市场。
3、规范发展出境旅游市场
在“十一五”时期,应重视发展出境旅游市场,按照积极、稳妥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旅行社的组织作用,逐步将出境旅游引入到一个规模有控制、管理有手段、质量有保障的发展轨道。要加大对国外目的地的宣传,与国外航空公司等旅游企业积极配合推广国外旅游产品和线路,并采取促销措施吸引省内游客规范有序出游。通过发展跨境旅游,平衡出入境旅游的协调发展。
4、大力开拓高端旅游市场
“十一五”时期,以观光游览为主体的经济型旅游者在我省游客市场上仍将占有较大的份额,应在加强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巩固发展;应在提高旅游接待设施和服务水平,调整、优化我省旅游产品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开拓潜力较大的休闲度假高端旅游市场,积极拓展以高尔夫、商务和会展、自然生态等旅游者为代表的高消费旅游者市场。同时,应重点开拓经济质量效益型游客细分市场,以适度规模的游客数量获得丰厚的经济收益。
(四)优化旅游企业格局
旅游企业是旅游产业市场的主体。要通过推进企业改革,培育发展综合性“龙头”旅游企业,做大区域性旅游集团,做强专业性旅游集团,做活中小旅游企业,形成以综合性龙头旅游企业和区域性旅游集团为支撑、专业性旅游集团和中小旅游企业为基础的旅游企业体系。
培育发展综合性“龙头”旅游企业:以云南世博集团、云旅集团、云旅产业开发集团等大型企业为依托,通过以资产为纽带的紧密型重组,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组建旅游企业“旗舰”。
做大区域性旅游集团:以昆明、大理、丽江、版纳等旅游经济发达地区为重点,依托资源优势,整合区域旅游企业,培育区域性旅游集团。
做强专业性旅游集团:“十一五”时期,要通过建立旅行社“批零体系”,推进旅游饭店连锁化经营、旅游交通联合化经营、旅游景区景点区域化发展和旅游导游公司化发展。
做活中小旅游企业:促进我省中小旅游企业向经营专业化、市场专门化、服务细微化的“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建立与大型旅游企业的网络服务协作关系,提高旅游组织程度的社会化水平。
(五)优化旅游行业管理体制
推进旅游管理体制创新,加强旅游管理体制建设,构建“政府负责,企业自律,行业促进,公众参与,制度保证”的旅游行业管理体制,建立“政府引导,行业规范,企业自律”的旅游行业管理运行机制。
政府负责:根据政府职能,依法行政,运用国家法律和行业法规建立市场规则,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形成有利于旅游发展的社会环境,实行全方位的旅游行业管理。
企业自律:必须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建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促进旅游企业诚信经营,营造“和谐云南,诚信旅游”的服务形象。
行业促进:强化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行规行约的贯彻和实施,建立旅游行业协调和约束机制,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经营环境。
公众参与:强化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对旅游行业的监督,开展旅游行风评议,提高公众参与旅游管理的能力。
制度保证: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行业管理制度,全面建设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旅游行业管理长效机制。
“十一五”时期,我省旅游产业基础建设的战略目标是:通过加强旅游产品基地建设、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加大旅游接待设施和能力建设,优化旅游产业要素结构,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基础,增强旅游产品供给,以适应建设现代旅游产业的要求。
(一)加强旅游产品基地建设
1、休闲度假旅游基地开发建设
依托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和新开发的休闲度假地,分三个层次培育和建设休闲度假旅游基地。
——加快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抚仙湖省级旅游度假示范区,阳宗海、丽江玉龙雪山、大理、西双版纳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将其进一步培育和提升为重点面向国际国内休闲度假市场的旅游度假区。
——加快腾冲、泸沽湖、普者黑等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将其培育成重点面向国内和省内休闲度假市场的旅游度假区。
——建设和培育一批以满足城市休闲、度假为特色,省内休闲度假为重点的旅游休闲度假区。
2、康体娱乐旅游基地开发建设
针对人们对康体娱乐旅游的新需求,开发建设康体娱乐旅游基地,提升云南康体娱乐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快高尔夫球场设施建设,推进高尔夫球俱乐部、高尔夫球协会的发展,培育有影响力的国际高尔夫赛事。
——把红塔体育基地和海埂、呈贡等体育训练基地培育成国际体育名队训练基地,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体育运动队前来训练,发展高原体育训练产业,培育体育竞赛市场,带动康体旅游的发展。
——加快以禄丰中国恐龙乐园、抚仙湖北岸游乐城、嵩明国际赛车城等为重点的大型娱乐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改造、扩建和提升大理天龙八部影视城、昆明玉龙湾影视城、曲靖翠山影视城、丽江束河茶马古镇影视城、元谋影视基地、保山哀牢王宫影视拍摄基地等一批康体娱乐设施。
——策划和组织具有国际影响和大众参与性的康体娱乐旅游活动,培育和建设独具特色的康体娱乐旅游基地,不断开发和推出康体娱乐旅游新产品。
3、会展商务旅游基地开发建设
加快以昆明、玉溪、大理为重点的会展商务旅游基地的开发建设。
——加快会展商务基地建设。把昆明建设为面向东南亚的国际会展商务基地,把大理、西双版纳、玉溪、曲靖等建成次级会展商务基地,在重点旅游区和休闲度假地大力发展一批中小型会展中心。
——加大会展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昆明国际会展中心的功能,在滇池度假区新建多功能国际会议中心,形成集展览、贸易、购物、住宿、餐饮、康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国际会展商务中心。
——打造国际知名会展品牌。继续打造“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昆明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昆明国际花卉展览会”、中国云南国际名人高尔夫邀请赛、中国云南国际民族服装服饰博览会等国际知名会展品牌。
——培育会展企业和中介组织。借鉴国际会展商务管理经验,加快会展专门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会展商务组织管理水平。
4、生态旅游基地开发建设
依托云南独特的地质地貌、植物王国、动物王国及世界生物基因库的突出优势,培育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生态旅游基地。
——依托“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把滇西北开发建设成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基地。
——依托西双版纳、高黎贡山、南滚河、大围山等世界生物圈和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国内外知名的热带雨林、森林和草场生态旅游基地。
——依托独特的地质地貌和种类齐全的喀斯特景观,开发建设以石林、溶洞、峰丛、沙林、土林、火山、泥石流等为重点的国内外知名的地质科考科普生态旅游基地。
——充分发挥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优势,开发建设以版纳勐仑热带植物园和野象谷、云南野生动物园、维西萨马阁(观滇金丝猴)、昭通大山包(观黑颈鹤)等为重点的国内外知名的动植物生态旅游基地。
5、民族文化旅游基地开发建设
加强旅游产业发展与文化产业建设的紧密结合,以民族风情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小镇、民俗风情旅游园区和民族村寨为重点,开发建设民族文化旅游基地,大力推进民族文化旅游的发展。
——重点抓好以云南民族村、版纳傣族园、德宏景颇风情园和丽江黄山乡、昆明团结镇、大理喜洲镇、沧源翁丁原生态民族文化村、新平大槟榔花腰傣民族生态园等一批特色鲜明的民俗风情旅游园区和民族村寨的规划和建设。
——重点抓好昆明、大理、丽江、巍山、建水、景洪、瑞丽、香格里拉、楚雄、沧源、西盟、腾冲、会泽等一批民族风情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
——通过对现有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改造,重点保护提升一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旅游小镇,开发建设一批已具备开发条件的旅游小镇,规划储备一批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潜力明显的旅游小镇,促进群众脱贫致富,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推动云南旅游新发展。
——重点抓好一批以民族风情、民族歌舞、地方文化为特色的民族文化旅游景区和表演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对民族文化和地方文化的发掘、保护和利用。
——加强对各种文化古城、文物古迹、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加快对各种文化、古迹、遗址博物馆的建设,不断提升云南旅游的文化内涵。
6、工农业旅游基地开发建设
——进一步提升昆明市西山区团结镇、罗平县油菜花海、红河哈尼梯田箐口哈尼族民俗村、云南高原葡萄酒有限公司、蒙自县万亩石榴园、瑞丽市大等喊傣族自然村、弥勒县红河卷烟厂、罗平县鲁布革电站等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将其建设为我省工农业旅游的名牌精品,充分发挥对于全省的示范带动作用。
——充分发挥我省工农业优势,加强红塔烟草、澜沧江百里长湖水电工业、昆明钢铁工业、个旧和东川矿业遗址、滇中花卉、西双版纳天然橡胶园、思茅万亩茶园、漾濞万亩核桃林等工农业旅游基地建设,通过继续开展创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活动,大力培育发展一大批工农业旅游新亮点。
(二)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
1、加快旅游交通建设
以航空为先导、公路为主体、铁路为支撑,水路为延伸,加快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水陆空衔接协调、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的立体旅游交通网络,进一步增强云南旅游的可进入性。加强交通建设和旅游开发的结合,完善相应的旅游接待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在旅游交通干线沿线布置层次合理、规模适当、质量优良的旅游餐饮、旅游商店、汽车旅馆、旅游信息咨询等配套服务设施,提高旅游交通的通达性和舒适性。
(1)航空建设重点项目
加快形成以昆明机场为枢纽,省内支线机场、小型旅游机场合理布局的机场体系,增加国内国际航线和航班密度,构建完善的空中交通网络。加快昆明新机场、红河机场、文山机场和腾冲机场的建设,积极争取怒江机场的建设。加快发展以昆明为枢纽的国际航线,增加通航城市和航班密度,把昆明建成为我国连接东南亚、南亚的空中门户枢纽。加大景洪国际口岸机场的建设力度和大理、丽江、芒市、香格里拉等国际口岸机场的申报和建设力度,积极开辟省内、国内和国际航空旅游环线。全省各机场要设立完善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外币兑换中心、旅游电子商务等旅游服务配套设施。
(2)铁路建设重点项目
全面提高贵昆、南昆、成昆、内昆铁路主干线技术标准,大力拓展铁路路网规模。积极推进“泛亚铁路”云南段的建设。加快大理—丽江、玉溪—蒙自铁路建设。尽快启动丽江—香格里拉铁路建设,并争取香格里拉—德钦铁路的启动。加快贵昆、成昆复线建设。
(3)公路建设重点项目
重点建设昆明—水富、昆明—富源、昆明—罗村口、昆明—河口、昆明—墨憨、昆明—瑞丽、昆明—攀枝花路线,形成昆明连接州市的高速干线、通向东南亚国家和相邻省份的主要通道、连接重要旅游区的快速通道。加大各主要旅游城市、旅游集散地连接主要旅游景区景点的旅游公路建设,构筑快捷、舒适、安全的旅游公路交通网络。
在建设好全省国家级、省级高速公路和省内骨干联络线路网的同时,“十一五”时期,全省重点建设好由滇西北大环线、滇西和连接滇西南大环线、滇西南和连接滇东南大环线、滇中和连接滇西南、滇东南大环线、滇东北大环线构成的全省六大旅游片区旅游大环线和连接主要旅游景区公路建设项目,构建完善的旅游公路交通网络。
加强全省六大旅游片区旅游大环线和连接主要旅游景区公路的配套设施建设。要配套建设好沿线的加油站、标识牌、警示牌、旅游景区信息提示牌等服务性设施;旅游交通沿线的游客休息点、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购物商店、旅游紧急救护救援中心等接待服务设施要提前纳入规划设计,并在修建时认真组织实施。
(4)内河航运重点建设项目
加强澜沧江-湄公河、红河、中缅伊洛瓦底江等3条国际水路的开发建设。继续完善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建设;争取开通红河国际航运线路和中缅水陆联运线路。加强以昆明滇池、昆明阳宗海、大理洱海、玉溪抚仙湖、丽江泸沽湖、香格里拉碧塔海等全省重点旅游湖泊区、水库区的短途航运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航运发展。开发以澜沧江、金沙江、怒江、红河、珠江为重点的“四江一河”水运通道、旅游航运和旅游探险漂流。
2、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
把旅游信息服务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加快“旅游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全省及旅游城市、旅游景区通讯设施、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把云南建成全国一流旅游信息大省。
——建设旅游政务工作网。依托全省电子政务专用通道,构建省、地、县三级旅游行政业务管理网络平台并与国家旅游局、省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联网。
——建设旅游行业管理网。建设包括信息查询服务、政务信息发布、行业监督管理、业务网上服务等功能齐全、统一面向公众的旅游行业管理门户网络系统,实现旅游管理电子化,推进旅游企业信息化进程。
——完善和发展旅游公众商务网。在原有云南旅游网(商务网)的基础上,建设面向国内外公众和旅游企业的电子网络综合服务系统,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推动旅游企业和机构走上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高速公路。
——建设公众信息服务网,为公众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建立旅游信息中心。在主要旅游城市、主要旅游集散地,建立旅游信息中心,形成便利的旅游信息资料免费放发点;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旅游信息数据库,满足游客对旅游信息的需求。
——建设旅游资源信息库。通过政务资源库、业务信息库、旅游资源库等建设,支撑“四网”信息基础平台的发展,为政府部门管理、旅游企业决策、公众查询及其他活动提供服务。
3、加快游客服务中心建设
构建具有信息咨询、旅游预定、投诉受理、紧急救援等多功能、高质量的游客服务中心体系,为游客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从而提升云南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全省应按三个层次推进游客服务接待中心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推进旅游城市游客服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完善。主要以昆明、景洪、大理、瑞丽、丽江、玉溪、潞西、曲靖、玉溪、保山等优秀旅游城市和创建优秀旅游城市的城市为主,建设综合性、辐射全省和重点旅游区的游客服务中心——一级游客服务中心。
——推进旅游强县游客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完善。主要以香格里拉、腾冲、罗平、建水、河口、会泽、丘北等重点旅游县为主,建设综合性、辐射本县和周边旅游区的游客服务中心——二级游客服务中心。
——推进重点旅游景区(点)游客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完善。凡是国家
4、加快旅游安全保障建设
为增强旅游企业防范和抵御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带来的经营风险以及防止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由于处置不当等原因,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必须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建设,使我省的旅游安全保障和旅游救援达到国际水平。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管理网络。在各旅游企业中设立专职旅游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大对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的培训提高,确保旅游安全工作做实、做细、有成效。
——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事故预警制度和事故处置预案。各地、各旅游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广泛收集整理当地各类安全信息,及时发布,以警示旅游者和旅游企业,增加旅游安全意识,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避免和降低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事故处置要按照快速、高效、有序、务实和最大限度降低各方损失、减轻对云南旅游形象的损害和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妥善处理事故善后。
——加强管理,完善旅游保险体系。旅行社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旅游局关于旅行社责任险的有关规定,在足额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的基础上,适时推出适应游客市场需要的旅游保险产品;旅游景区景点在推销存在一定风险的旅游产品的价格中,必须包含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车船公司要加强对所属车辆经营权的管理,并按照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的要求,提高游客乘坐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以抵御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发生带来的经营风险。
——建立全省旅游安全统筹基金,增强旅游企业抗风险能力,保证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
——建立省、市、县三级“旅游安全救援指挥系统”,负责协调指挥旅游重大安全事故和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
——建立以救援中心、110、119、120、旅游投诉电话联动的“旅游安全救援报警系统”,负责接收和传递游客求救信息。
——培训应急救援人员,对导游人员、酒店员工、景区(点)一线人员进行急救常识培训,建设一支训练有素的旅游基层应急施救队伍。
5、加快旅游厕所建设
在“十一五”时期,按照国家旅游厕所建设标准和《云南省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落实全省旅游厕所建设计划,继续实施五年千座旅游厕所工程,全面提升我省的旅游厕所建设水平与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改变和提升云南旅游厕所水平。
加快全省主要旅游集散地、旅游城镇、旅游交通干线、旅游景区(点)的旅游厕所建设和改造,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000座。全面推行星级旅游旅游厕所评定工作,不断规范旅游厕所的经营管理水平。
6、加快旅游统计核算建设
为了及时、客观、准确地反映旅游产业的发展情况,必须加快推进旅游统计核算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完善四大统计制度体系。根据国家、省现行统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和完善国家旅游统计制度、旅游统计调查制度、黄金周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制度和国际国内游客抽样调查制度,使之成为云南省构建旅游统计核算体系的基础和平台。
——完善四级旅游统计体系。着力构建和完善省、地、县、企业四级旅游统计体系,尽快提高旅游统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建立旅游经济核算体系。逐步探索建立全省旅游经济核算体系,全面反映旅游产业的投入产出、增加值、财税贡献、就业人数等,以进一步科学衡量和客观评价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提升旅游统计核算工作质量和水平。结合旅游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提高旅游统计核算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实现旅游统计核算报送、汇总的网络化,提高旅游统计核算工作效率,提高旅游统计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加大旅游接待设施和能力建设
1、加大旅行社建设力度
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改造、重组等方式实现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代理制而形成网络化的目标。
——加快国有旅行社企业体制改革。通过对国有旅行社企业产权设置变革,强化企业和员工的内在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旅行社企业的生机与活力。
——以大型绩优旅行社为核心,推进集团化整合。加大对现有旅行社企业进行整合的力度,以省属三大集团所属旅行社企业为基础组建旅行社集团,并选择10~15家省内绩优旅行社作为核心企业进行培育。
——积极支持和鼓励省外、国外知名旅行社和企业集团带资金、带客源、带管理进入我省,以独资、合资、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整合重组省内旅行社企业,组建旅行社企业集团。
——探索建立旅行社批零体系。构建旅行社批零体系,是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矛盾、完善旅行社行业监管体系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结合云南实际情况,可先推出(试行)旅行社批发商(批零兼营)与旅行社代理零售商两级批零体系。
2、加大旅游景区建设力度
努力改变我省旅游景区(点)“一流资源,二流开发,三流服务”的粗放型开发和经营方式,加强节约型旅游资源消耗、创新效益型旅游开发、诚信质量型旅游服务的旅游景区(点)开发和经营,进一步理顺旅游景区(点)的管理体制,建设一批精品旅游景区(点)。“十一五”时期,全省积极创建国家
3、加大旅游住宿建设力度
加强旅游饭店改革,不断提高旅游饭店的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增强云南饭店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提高规模效益和整体接待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饭店行业整合力度,促进饭店行业转型升级。
——立足实际需要,合理调整旅游饭店结构。鉴于我省拥有的星级饭店和社会旅店数量分别居全国第三位和第二位,从数量上已基本能够满足旅游需要。应在旅游热点地区适度发展高星级旅游饭店;对于大量低星级旅游饭店,其建设发展的重点是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加强科学管理和服务设施建设,提升饭店档次和服务水平,将其逐步改造成为符合国际标准的经济型饭店;把社会旅馆、家庭旅馆纳入旅游业规范化管理。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深化国有饭店改革。通过股份制改造、拍卖、出售、股权转让、合作经营、整体转让等方式加快国有饭店企业改革,鼓励民营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旅游饭店改制改组。
——加大对饭店企业的集团化整合。将各级政府和部门所属饭店企业进行政企脱钩,以优势企业为核心,整合相关饭店企业资源,引入国内外投资者,进行资产重组,组建旅游饭店集团。
——加大对饭店企业的连锁化整合。鼓励和支持烟草、民航、农垦等系统所属饭店企业,借助资金实力,以系统为单元组成连锁化旅游饭店集团。鼓励和支持业绩优良的饭店企业横向连锁化发展,利用品牌优势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体收购、控股兼并、参股经营、品牌注入、租赁、承包、联营等多种形式的连锁化整合。
——吸引国内外知名饭店连锁集团进入我省,实施收购、兼并、特许授权、品牌注入及租赁、承包、联营等多种形式对我省饭店企业进行整合,组建旅游饭店集团。
4、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
以文化挖掘和技术创新为中心,实现旅游商品销售服务的系列化、规模化、精品化,形成全省旅游商品特色鲜明、品种多样、销售服务网点布局合理、市场管理科学规范的旅游商品生产、销售服务体系。
依托文化资源、立足特色、政府引导、多方联动,开发有特色、有文化、精致美观、绿色生态、携带方便的旅游商品,以满足不同层次旅游者的购物需要。促进旅游商品研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一体化,不断提高旅游商品的质量、规模和效益,促进旅游商品滚动开发。建立旅游商品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商品质量,维护市场信誉。工商、物价、市场管理等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针对旅游商品市场的有效准入制度,截流不合格旅游商品,以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口碑,保证云南旅游商品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旅游商品监督机制。加强对旅游商品生产、销售过程的监管,遏制旅游商品市场的不合法经营行为,取缔不按市场规则经营的商户,在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整顿旅游商品市场秩序。
5、加大旅游文化娱乐建设力度
充分利用我省文化资源优势推动旅游娱乐业的发展,加强云南民族文化和地方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开发,积极开发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的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健身娱乐、竞技体育、民族文化艺术节庆等旅游娱乐项目,鼓励和支持创办旅游文化娱乐和旅游文化演出企业,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水准的以民族风俗、民族歌舞、地方文化为特色的高科技娱乐设施。扩大资金筹措渠道,吸引更多的社会民间资本进入,切实加快与产业发展规模相适应的相当规模的娱乐设施建设,不断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文化娱乐需求。
6、加大旅游餐饮开发力度
充分发挥我省饮食资源丰富、饮食习俗独特、饮食文化多姿多彩的多民族饮食资源优势,做强滇味名菜、民族风味、特色小吃品牌,做大名牌餐饮企业,打造云南本土美食品牌。同时,要针对海内外游客的不同需要,推出风味纯正的“欧美美食”、“东方美食”、“伊斯兰美食”等旅游餐饮,共筑云南美食平台,打造中国和世界的“美食天堂”。深度挖掘云南餐饮的文化内涵,打造文化餐饮品牌,把餐饮场所建设为展现民族文化、欣赏民族歌舞、品尝民族美食的旅游天地。通过举办美食节庆活动,把云南美食推向全国,推向世界。
“十一五”时期,我省旅游项目开发的战略重点是:以创建世界级旅游精品为目标,实施大项目推动大开发战略,积极推进一批重大旅游项目、重点旅游项目和特色旅游项目建设,构建旅游项目支撑体系,切实推进我省精品名牌旅游项目的建设步伐,以项目建设推动全省旅游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重大旅游项目建设
“十一五”时期,将我省一批经过长期建设、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旅游品牌或已形成一定规模和具有重大影响的旅游项目,整合提升或新兴开发为国际旅游精品。
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建设好昆明、大理、丽江、景洪、瑞丽(潞西)、玉溪、思茅、蒙自、腾冲、会泽等十个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城市。要加大力度推进环滇池旅游区、阳宗海旅游度假区、苍山洱海旅游区、玉龙雪山旅游区、西双版纳热带雨林旅游区、腾冲火山热海旅游区、文山普者黑旅游区、香格里拉旅游区、怒江大峡谷旅游区、建水-元阳文化旅游区等十二个国内外知名的风景旅游区和度假区的建设。
要大力推进石林世界地质公园、昆明世博园、阳宗海旅游区、苍洱旅游区、玉龙雪山旅游区、梅里雪山旅游区、香格里拉大峡谷旅游区、版纳勐仑植物园“热带天堂”、 腾冲火山热海旅游区、玉溪抚仙湖旅游区、文山普者黑旅游区、昭通水富西部大峡谷旅游区、大理崇圣寺三塔景区、中国陆良彩色沙林博览园、香格里拉大千世界等一批已有重大旅游景区的改造和提升,同时抓好环滇池旅游圈、嵩明国际赛车城、大理巍宝山-巍山古城旅游区、老君山旅游区、泸沽湖旅游区、西双版纳避寒山庄休闲区、中国禄丰侏罗纪世界、思茅天下普洱茶国、建水-元阳文化旅游区、沧源佤山崖画谷旅游区、会泽旅游区、威信红色旅游区、怒江大峡谷旅游区、瑞丽广货罕傣族古王宫、沧源佤山崖画谷旅游区等一批重大旅游项目的新兴开发。
(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十一五”时期,将我省一批经过一定建设或已具备较好开发条件、特色鲜明、具有较大影响的旅游项目,培育提升或新建开发为全国乃至国际旅游精品。
要进一步推进昆明轿子雪山旅游区、宾川鸡足山旅游区、拉市高原湿地旅游区、香格里拉天界神川旅游区、西双版纳野象谷旅游区、罗平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旅游区、曲靖三宝温泉度假区、元谋生态文化旅游区、广南世外桃源旅游区、潞西勐巴娜西珍奇园、高黎贡山-潞江坝旅游区、大关黄连河旅游区、哀牢山-红河谷旅游区、孟定边关风情旅游区、墨江北回归线标志园旅游区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的整合提升。
积极推进大理地热国、千湖山旅游区、西双版纳望天树-南腊河热带雨林旅游区、龙陵邦腊掌热矿泉旅游区、澄江帽天山寒武纪公园、临沧南伞跨国溶洞旅游区、楚雄彝族文化旅游区、水富铜锣坝森林休闲区、陇川云南景颇园、富宁驮娘江旅游区、彝良小草坝旅游区、思茅边三县跨国民族风情旅游区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的新兴开发。
(三)特色旅游项目建设
大胆创新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思路,立体开发适应旅游市场不断出现的新需求、引领旅游消费新需要的特色旅游新项目。
1、高尔夫旅游项目
“十一五”时期,全面提升云南高尔夫运动的规模和水平,推动高尔夫运动的产业化发展。继续提升以春城湖畔度假村等为代表的云南高尔夫旅游品牌,加快制定和出台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拉动对高尔夫建设的投资,新增高尔夫球场10~15块,全面加强对高尔夫运动的规范管理,全方位拓展高尔夫运动的影响,使高尔夫场地和设施的建设水平以及高尔夫运动水平位居全国乃至亚洲前列,形成在国际旅游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尔夫旅游品牌,成为在国内和东南亚、东亚旅游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在欧美等旅游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高尔夫度假胜地。
2、红色旅游项目
以开发红色旅游为契机,红色旅游与绿色旅游相结合,以红军长征过云南为主线,加大威信扎西、会泽金钟、丽江石鼓等重点红色旅游城镇的培育力度,加强威信扎西红色旅游景区、会泽水城红军扩红纪念园、寻甸柯渡红色旅游景区、禄劝金沙江皎平渡红色旅游景区、石鼓渡口红色旅游景区、元谋龙街金沙江渡口红色旅游景区、昆明“一二·一”四烈士墓及“一二·一”纪念馆、昆明市云南陆军讲武堂、腾冲和顺艾思奇故居、香格里拉中心镇公堂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重点开发赤色乌蒙、香格里拉、转战金沙江等红军长征过云南精品红色旅游线路,加强与四川、贵州、广西等省(区)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发鸡鸣三省、金沙水暖、雪域高原等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使红色旅游成为云南旅游的新亮点。
3、自驾车旅游项目
充分发挥我省旅游资源丰富、地貌地形特殊、以及与川、藏、桂、黔和东南亚接壤的地缘优势,大力推进自驾车旅游项目开发,培育以昆明为中心的自驾车旅游线路,推动由道路标识、汽车租赁、汽车营地、汽车旅馆、信息服务、修理救援、物资补给等要素构成的自驾车运动的产业化发展。
4、探险旅游项目
我国探险旅游线路主要集中在西部,要充分发挥云南多种类型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等探险旅游资源优势,针对高端客源市场,积极开发高山峡谷、雪山冰川、原始森林等新鲜、刺激、斗智、练勇、挑战自我的探险旅游项目尤其是融自然文化于一体、时间跨度较长的综合性户外探险旅游项目,提高由组织机构、专业从业人员、配套装备设施、安全救援等要素构成的探险旅游服务的专业化、产业化水平和规范化运作水平。
5、跨境旅游项目
充分发挥我省与东南亚山水相依、水陆相通、拥有
6、“空中巴士”旅游项目
积极组织开展全省主要旅游景区(点)小型直升机场的规划和可研工作,针对国内外高端客源市场,尽快开发“空中巴士”旅游项目,让中外游客饱览“七彩云南”尤其是“三江并流”的壮美山河的神奇美丽,打造云南旅游的新亮点。
(四)地方旅游项目建设
全省各州市要开发建设一批与全省重大、重点、特色旅游建设项目相配套、就业性强、能带动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旅游项目。
以创建世界旅游胜地为目标,以云南独有的垄断性“中国之最”和“世界之最”旅游资源为支撑点,加大力度塑造“七彩云南,旅游天堂”形象,实现云南旅游形象整体提升的新突破。
通过持续不断的建设,打造云南“美景观光天堂”、“人文体验天堂”、“休闲度假天堂”、“康体娱乐天堂”、“科考探险天堂”、“和谐人居天堂”、“美食购物天堂”亮点,充分展现“七彩云南,旅游天堂”的神奇魅力。
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不断丰富“七彩云南,旅游天堂”的内涵,渲染和营销“七彩云南,旅游天堂”形象,不断提高并强化云南旅游在中国和世界的认知度、美誉度和吸引力。
(二)大力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
——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和协调作用。云南旅游形象和旅游目的地营销,主要由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来完成。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有效整合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大支持、大合力、大营销”格局。
——加大宣传促销投入。修订完善《云南省旅游宣传促销经费征收管理办法》,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包括政府财政宣传促销专项经费、旅游企业宣传促销费用、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旅游宣传促销经费来源体系,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市场开拓的资金投入。
——创新旅游宣传促销合作体系。成立“云南旅游推广促进会”,加强与有关国际旅游组织、旅游客源地的旅游部门、我国驻外旅游机构、旅行商、航空部门、文化、媒体等的合作,建立旅游营销联盟;发挥旅游行业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推进旅游企业、旅游相关企业共同开拓市场,建立企业协作开拓市场的机制;加强旅游部门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健全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联合工作机制;树立“云南团队”精神,以旅游为核心,整合宣传、文化出版、新闻媒体等多种资源,拓宽宣传促销渠道,形成相互配合、密切合作的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和“旅游大外宣”格局;加强客源地窗口建设以及与外国旅行商的合作。
——加强旅游宣传促销机构建设。成立云南旅游宣传促销中心,加强日常具体宣传促销工作。同时,积极加强旅游宣传促销行政机构的能力建设,使其更好地行使策划、指导、管理、监督职能。
——重视并借助外国媒体。要更大规模邀请、组织外国媒体记者来我省进行旅游考察和采访,加大在国外媒体的宣传力度,形成我省的国际宣传阵地。
——加强旅游宣传品创新。充分利用我省建设自主创新强省和发展文化产业的支持政策,与科技、文化、宣传、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合作,通过引导和鼓励聚集一批创意人才和创意企业,建立旅游宣传品的创作基地。创新开发多语种、多载体、多形式的系列化旅游宣传品。
——加强旅游营销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我省的公众信息服务网、旅游电子商务网等网络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在各县(市)旅游集散地设立旅游信息服务中心,提供旅游咨询、景点介绍、旅游预定、交通集散等服务。
(三)积极办好旅游节庆会展活动
我省的节会赛事活动在发挥旅游宣传促销作用方面,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不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办节方式。
——继续办好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要继续配合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民航总局办好两年一次在昆明举办的国际旅交会,把我省更多的旅游产品推向海内外旅游市场。
——继续办好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将其办成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节庆活动。
——进一步提升以“泼水节”、“三月街”、“火把节”、“三朵节”、“目瑙纵歌节”、“花脸节”等为代表的地方民族传统节庆品牌,打造“云南国际民族体育狂欢节”等民族节庆新品牌。
——办好以“中越(河口)边贸旅游交易会”、“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西双版纳边境贸易旅游交易会”、“中缅胞波狂欢节”、“保山南方丝绸古道商贸旅游节”等国际经贸旅游活动,达到“以边贸带动旅游、以旅游促进贸易”的目的。
——积极参与国外会展,特别是由世界旅游组织和国家旅游局牵头组织的各类节庆会展,积极对外宣传云南旅游。
(四)完善旅游市场促销机制
着力建立旅游促销激励机制,根据各州市和重点旅游县(市)旅游部门、旅游企业、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的宣传促销工作特点,分别制定有更大激励作用的奖励办法和具体措施,充分调动省内外旅游企业及有关组织、机构的积极性,联合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
(五)加强旅游市场研究
要加强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旅游市场趋势、市场引力预测、旅游地可进入性等方面的基础性市场调研,形成快捷的市场信息采集和反馈机制,及时为各级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旅游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要进一步提高我省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围绕“和谐云南,诚信旅游”,强化诚信经营,构建旅游信用体系,倾力打造和谐旅游消费环境,塑造云南和谐旅游新面貌。
(一)加强旅游市场环境建设
要加快我省旅游产业市场的培育,必须加强旅游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经营环境建设,为旅游市场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条件。
——抓紧制定《云南省旅游条例》实施细则及配套法规,建立健全旅游法规体系,健全旅游法制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旅游开发、土地利用、税费征收、招商引资等方面制定有利于加快旅游发展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开展出入境旅游等方面的政策,营造宽松的旅游政策环境。
——深化旅游经营理体制改革,转变行政管理职能,把政府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宏观调控、宣传促销、市场监管、监督检查、环境营造等方面来;减少旅游经营的行政许可事项,逐步实现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依法管理转变,建设良好的旅游经营环境。
(二)加强旅游行业规范管理
为了规范旅游行业行为,必须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加大对旅游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切实推进旅游经营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
——根据加快全省旅游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快制定我省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标准,探索建立云南省地方旅游行业标准体系。
——大力推行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使标准化管理走上“有标可依、有标可查、违标可究”的轨道。
——加强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实行标准化执行等级划分制度,并列入各级旅游部门年检考核内容。
(三)加强旅游诚信服务建设
旅游诚信是旅游企业的立业之本和生存发展的基础,必须加强旅游诚信服务建设,有效规范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秩序,树立良好的“和谐云南、诚信旅游”的鲜明形象。
——树立诚信服务意识。能否为旅游者提供满意的旅游服务,是一个旅游目的地成败的关键。必须以游客满意为中心,在全省旅游行业树立“以人为本”、“诚信经营”的意识,提供让游客满意的服务。
——加大旅游诚信服务制度建设的力度。全省旅游行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建立旅游企业和旅游窗口从业人员诚信服务等级评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建立体系健全、运转协调、高效有序的旅游行业诚信管理体系。
——加强旅游诚信服务的社会评价与监督。旅游行政有关部门和旅游行业协会要与消费者协会协同开展“诚信、维权与旅游”活动,深入开展旅游行风社会评议活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制、行政、舆论监督、社会评议、旅游行业诚信网络公告等多种手段和方式在全省开展旅游企业诚信服务公示阳光行动,加强旅游诚信服务的社会监督,彰显诚信,鞭笞欺诈,营造信用氛围,树立良好的诚信企业形象。
——加强旅游行业诚信服务建设与管理。建立旅游诚信体系,开展全行业诚信旅游活动,加大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在云南省旅游行业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逐步建立起以旅游行业协会自律为主导,以旅游企业为主体,以各旅游行业分会自律、互律为基础,融考核、评价、奖惩并重的全省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和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旅游诚信经营和管理机制。
(四)加强旅游执法监督
要针对我省旅游执法监督体系薄弱的状况,进一步加强旅游执法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旅游执法干部的法律培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执法。对涉及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要举行听证制度,及时高效地办理旅游行政复议案件,严肃处理各种违规旅游执法行为,形成良好的旅游执法监督环境。
——完善健全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以旅游执法机构为基础,发挥公安、交警、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做到依法治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加大旅游执法监督的力度。认真抓好旅游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投诉转办制度,及时受理游客投诉,加大对各种违法案件处理的公开透明程度,树立良好的旅游执法权威。
(五)加强旅游行风建设
加强旅游行风建设的目标是: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进一步提高旅游行政部门办事效率和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水平,提高游客对旅游服务质量的满意率和公众对旅游发展环境的满意率。
1、强化服务意识
通过深化行风评议,创新管理体制,提高办事效能,积极探索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群众对旅游行业的满意和认可。
——深化创建“文明示范窗口”活动,开展以“优化管理、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做群众满意的旅游工作者”活动,倡导旅游行业新风尚。
——大力开展“满意在旅游”活动,展现旅游系统员工的新面貌、新形象,增强云南旅游的亲和力,提升旅游行业的影响力。
——开展技能比赛活动,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创新思维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优质服务能力,以优质服务和特色服务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2、加强管理整治力度
进一步增强为民、利民、便民的意识,提升管理整治的力度,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重点、行风建设的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推动全省旅游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进一步规范文明服务。以“文明示范窗口”为载体,进一步规范旅游行业文明服务标准、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大力提高旅游行业文明诚信服务水平。
——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继续打击无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经营机构和人员,依法查处旅游经营欺诈行为,严肃查处和清理各种不规范的旅游广告,不断健全有效的防范措施和监督机制。
——进一步抓好效能建设。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公开公正、公平办事程序,进一步健全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不断提升旅游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六)加强旅游人才培养
构建云南和谐旅游的核心是建设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旅游,关键是提高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人性化旅游产业水平和以提高人员素质为根本的人性化旅游服务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大科教兴旅的力度,大力开发旅游人才资源,加强旅游科学研究,提高旅游产业发展的现代化水平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创建高水平旅游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促进高、中、初级相结合的国民旅游教育体系的完善,加快省、地、企业三级旅游培训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适合省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旅游人力资源开发机制,使旅游人才培养在数量、质量和结构上能满足云南省建设旅游强省目标的要求。
——加强对旅游重点人才的培养。着力抓好旅游业发展需要的通晓国际旅游事务和经营管理的行政管理、职业经理、市场营销、旅游开发、特种服务等专业人才的培养。抓好旅游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和提高,提高旅游博士、硕士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培养更多的高层次旅游人才。
——推进旅游教育培训的改革与发展。整合旅游教育培训资源,促进旅游教育培训单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大旅游、大教育、大培训新格局。改革旅游教育培训形式和方法,充分运用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旅游教育培训的科技含量。继续推行旅游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改革和完善已有的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逐步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到旅游行业的所有岗位。
——加强旅游科学研究工作。成立“云南旅游发展研究院”,加大旅游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研究,尤其要加强云南旅游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科研指导和支持旅游发展的作用和水平;引进市场化方式建立云南旅游教育与研究基金,资助旅游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和培养,奖励重要科研成果;建立健全旅游教育科研立项制度和评奖制度,推进旅游重点学科建设,不断提高旅游教育科研水平。
——建立“云南旅游教育与研究基金”,资助旅游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奖励重要科技成果。
要实现云南旅游业的“十一五”发展目标,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旅游产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高度认识抓旅游就是抓经济、就是抓结构调整、就是抓开放、就是抓城市建设、就是抓文化、就是抓投资环境、就是抓可持续发展。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旅游产业的领导,努力把“十一五”规划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云南省旅游条例》中所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协调,及时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尤其是要把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协调实施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来完成。
——要加强督促检查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对涉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权外的事务,建立“转办制度”,交由具有相应管理职权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要求限时办理。
——要把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尤其是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分解落实到各州市和相关部门,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有条件发展旅游的州、市、县都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协调各方力量,把加快发展旅游产业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促进开放、繁荣地方经济、增加就业、消除贫困和带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大事来抓,千方百计加快发展。
——各州市和有条件发展旅游的县的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全省旅游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框架下,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当地的“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可行,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真正使规划所确立的各项事项落到实处。
——各地发改委要把旅游产业的发展目标列入年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中去,把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列入各地年度实施的重大项目计划,并协调各方力量加快推进,防止目标、项目与实施形成“两张皮”。
——各地发改委、交通、民航、铁路、水运部门要把重点旅游交通项目列入其“十一五”规划,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投入和协调好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机场尤其是国际口岸机场要设立外币对换中心(点)等有关配套设施;旅游干线公路、旅游片区环线公路的断头公路和由干线抵达重要旅游景区(点)的支线旅游公路要优先纳入计划,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旅游休息站(旅游厕所、加油站、购物、餐饮)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在铁路选线时要在重要的旅游景区设立停靠站,积极开辟游客绿色通道;以切实解决我省游客到达旅游目的地和景区的通达性和舒适性。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制定有关计划,按照有关标准积极推进最佳旅游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特色旅游城市、旅游经济强县、旅游名镇的创建;加快当地旅游目的地、旅游城镇的游客接待中心和旅游救援中心的建设;按照商厕结合的原则,加快旅游厕所、中英文旅游指示标牌等方面的建设,不断改善旅游环境。
——加快制订《云南旅游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旅游设施的服务等级标准》、《云南省旅游新建、改建旅游项目管理办法》、《云南旅游诚信惩戒制度管理办法》、《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云南省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等涉及《云南省旅游条例》的新的配套规章制度,为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环境。
——加大《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力度。及时协调实施过程中的难点、疑点和重点问题;同时要研究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适时提出和出台涉及产业宏观发展的政策,为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制定加快旅游发展的支持政策。要制订增加资金投入的政策,主要包括提高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旅游开发建设的比例,加大对旅游开发建设的金融信贷支持,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旅游项目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和予以贴息补助等政策。要制订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主要包括加大对国有旅游企业减负脱困、改组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强旅游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建设,对设在我省的内资和外商投资旅游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利用我省荒山、荒地进行旅游开发实行土地资源优惠等政策。要制订扩大对外对内开放的政策,主要包括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旅游业领域、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大力发展入境旅游、推进旅游区域合作等支持政策。
——加强旅游企业进出市场的体制和机制的政策研究。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努力构建云南企业进出市场的“优胜劣汰”政策体系和规章制度,积极推进旅游政务信息公开步伐,积极推行ISO标准认证和各种旅游等级评定,加大对旅游企业违法、不诚信行为的公告力度,为营造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
旅游开发建设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我省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但由于云南及各地财力有限,不可有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因此必须采取多渠道方式,借助市场和社会力量加快旅游融资步伐。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围绕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大对旅游开发建设的投入。要较大幅度增加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继续发挥政府对旅游发展的引导性作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引导和拉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旅游开发和建设。各级政府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旅游项目的贷款贴息、部分旅游公益设施建设和旅游“软件”的配套建设和完善。
——强化云南旅游投资公司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的功能。由省政府组建的云南省旅游投资公司应对全省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给予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资金的投入,使我省的一批旅游大项目得以及时顺利实施。同时,各地要依法建立和完善旅游产业融资担保体系,为旅游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各级金融部门也要积极扶持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积极探索和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采用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扩大旅游融资规模。要鼓励采取BOT、TOT等融资方式,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步伐。要推进重点旅游企业以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引进战略伙伴等方式,吸纳更多社会资金投入。要根据《云南省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尽快制定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的指导性意见,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参与我省旅游资源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进一步加大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各级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在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策划和包装上狠下功夫,坚持高起点规划,准备一批旅游大项目,大力进行招商引资,切实解决旅游建设资金“瓶颈”问题,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扶持性投入。要创造性地用好、用活相关政策,积极扶持各种旅游引资项目,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旅游投资环境,确保项目引资和建设的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要成立旅游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千方百计推进各地重大(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实施。省旅游局要与有关部门一道建立旅游建设项目库,对全省重大(重点)建设项目设定的标准和原则及相应的扶持办法加强指导;对全省旅游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告。
——各地在实施项目建设带动旅游发展战略时,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经得起实践和时间检验的项目建设规划,确立一批各地的重大(重点)旅游建设项目。为了加强项目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市场化,在制定旅游建设项目规划时,应加强创意策划、可行性分析、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切实避免规划无项目,项目无指标、指标不可行等弊端。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规划,须经过省级评审;对无项目或项目不支撑其发展思路和目标的各类旅游规划,审定时原则不予通过。
——努力提高旅游建设项目的规划水平。对全省确立的旅游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省级有关部门应投入一定的项目前期费用,用于制订项目规划及项目包装,并推荐给银行、旅游投资公司和社会投资商,切实加快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市场化水平。
——旅游及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大旅游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旅游重大项目建设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规划实施中的偏差,保证项目规划得到充分实施。
旅游资源是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依托,要坚持“积极开发、有效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加强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消除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对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公平与环境完整的统一,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的统一,从而实现云南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各级城建、环保、国土、水利、林业、旅游、文化、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加快各自职责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各旅游资源的管理部门和单位要注重保护,更要研究发展,积极形成合力,探索合理把握发展与保护平衡点的“有效发展和有效保护”的新路子。
——加强对旅游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开发与保护,维护生态、生物和文化资源的多样性,避免以破坏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为代价的旅游开发,建立生态环境与旅游开发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系统,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积极推进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互动发展,加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使旅游地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得以长期开发和利用。
——高度重视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的旅游资源综合开发。积极探索旅游扶贫的新途径,采取有效措施满足旅游地居民对就业、生产和生活等方面的基本需要,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防止因贫困而造成对旅游资源的掠夺式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