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A级旅游景区的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10日    来源:云南省旅游局    网站编辑:赵静    【打印文章

一、2A级、1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和复核,由景区所在各州、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组织实施。

二、3A级旅游景区由所在州、市评定委员会初评和推荐,省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定。4A级旅游景区由州、市评定委员会初评后转报,省评定委员会初评和推荐,国家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评定委员会初评和推荐,国家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三、向省评定办公室申请评定或者初评的旅游景区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州、市A评委的申请、推荐报告或初评报告;

2、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

3、旅游景区自查自评报告;

4、旅游景区整改报告;

5、其它必要的文字、图片和多媒体材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从中国旅游网下载。

四、省评定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将对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资料不全的,将及时告知并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