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市旅游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及平安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于2011年2月组织召开了“昆明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暨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工作会议”,对2011年旅游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与14个县(市)区旅游局签订了《2011年度综治维稳工作和创建平安旅游活动责任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主抓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行业综治维稳工作和创建平安旅游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积极安排、指导、督促本行业、本单位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和创建平安旅游活动。

在岁末即将来临之际,昆明市旅游局根据昆综治维稳委〔2011〕32号文件、昆旅联〔2010〕2号文件要求,于12月15日至19日,对14个县(市)区落实年度行业综治维稳工作和创建平安旅游活动目标责任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从领导机构完善,班子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人员落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等12个方面进行了工作考评。

从考评情况看,在工作台账设置与管理方面,五华区、呈贡区、晋宁县、嵩明县、富民县比较合理、规范。在工作开展方面,各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台账设置齐全,管理痕迹清晰,狠抓工作落实。将综治维稳工作与旅游行业规范管理工作和创建平安旅游活动紧密结合,着力调查处理好在行业管理和市场经营中暴露、反映出的突出、敏感问题,推动综治维稳工作在旅游行业向更深层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与旅游行业的繁荣稳定。实现了单位无违法犯罪刑事案件,无人参加 “法轮功”组织,无吸食毒品人员,无非正常上访人员,无安全生产事故,无重特大案(事)件;旅游行业年度内未接到关于旅游团队有布道传教、非法测量和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举报,未发生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无因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无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创建工作目标,确保了行业持续稳定,切实履行旅游行业维护稳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