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履行好云南省旅游局职责,我们郑重承诺:
一、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创先争优。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坚持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机关各级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做到“五个好”,全体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五带头”,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机关、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机关效能、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创造新的佳绩。
二、实行优质规范服务。着力加强旅游机关行政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云南省行政机关工作八项承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游客、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观念,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秉公办事,文明办公,热情待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做到举止文明、热情服务,杜绝推诿现象,切实提高文明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落实好首问责任制。
三、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理信息。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均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yn.gov.cn/default.aspx)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公开审批事项、服务项目、审批依据、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和时限承诺。对办理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受理;不能及时受理的,予以解释说明,并提出解决办法;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说明原因,并提出转办建议。杜绝局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落实好服务承诺制。
四、廉洁勤政高效务实工作。着力提高局机关行政工作效率,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为核心,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对象到云南省旅游局机关申办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来信来访,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经办职能部门和经办人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涉及行政许可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好限时办结制。
五、全面完成年度旅游产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承上启下、狠抓落实,切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稳步推进旅游产业改革发展工作,全力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加强联合执法,抓好旅游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和旅游从业队伍培训,努力提高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水平,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务实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有效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全面完成年度全省主要旅游经济指标,为云南旅游“二次创业”,把云南建成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做出新的贡献。
完成时限:2010-2012年按计划分步实施
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 朱飞云 局长 喻顶成
直接责任人:党组成员 副局长 徐光佑
党组成员 副局长 何池康
党组成员 副局长 余 繁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陈祯龙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文淑琼
巡 视 员 袁光翰
副巡视员 何家瑜
承担部门:机关各党支部、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
监督部门:监察室、局工作督查组
以上承诺由省纪委派驻云南省旅游局监察室、局工作督查组、负责受理监督、举报和投诉。
监督电话:0871-4608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