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17日    来源:云南省旅游局    网站编辑:lihp    【打印文章

一、国内旅行社设立的审批

名  称

内 容

审批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审批条件

1、注册资金30万元人民币;
2、旅行社质量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3、获得资质的总经理一名;
4、获得资质的部门经理两名;
5、获得助理会计资质以上的财务人员;
6、有足够的营业用房;
7、有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8、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审批程序

申请人申请→行业管理处审查材料→下达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向申请人下达许可或不予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2、办公设备清单;
3、营业场所证明;
4、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质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注册资金信用证明或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验资报告;
6、做出许可机关出具的收款凭证。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机构基本信息

处室名称:行业管理处 负责人:杨宏斌
联系人:程晓云 联系电话:0871-4608341

投诉监督电

0871-4608362

 


 

 

二、国际旅行社设立的初审


名  称

内 容

审批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审批条件

1、注册资本金150万元人民币;
2、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入境业务60万元人民币,出境业务100万元人民币);
3、获得资质的总经理1名;
4、获得资质的部门经理3名;
5、获得会计师资质以上的财务人员;
6、有足够的营业用房;
7、有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8、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9、有业务用汽车等。

审批程序

申请人申请→行业管理处审查材料→下达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做出向国家旅游局推荐或不予推荐的决定→国家旅游局下达许可或不予许可通知书→省旅游局向申请人转达国家旅游局许可决定→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2、办公设备清单;
3、营业场所证明;
4、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质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注册资金信用证明或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验资报告;
6、做出许可机关出具的收款凭证。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机构基本信息

处室名称:行业管理处 负责人:杨宏斌
联系人:程晓云 联系电话:0871-4608341

投诉监督电

0871-4608362


 

 

三、导游证的颁发(含临时导游证)


名  称

内 容

审批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

审批条件

1、《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2、在一家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的证明;
3、不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审批程序

核查申领人“导游资格证”→核查各地州旅游局提交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向申请人下达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做出颁发与不颁发的决定→制作导游证(寄达各州市旅游局)→各州市旅游局向申请人发放导游证→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导游人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
2、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机构登记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5、岗前培训班的合格证。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机构基本信息

处室名称:行业管理处 负责人:杨宏斌
联系人:董进云 联系电话:0871-4608341

投诉监督电

0871-4608362


 

 

四、中国公民出国旅游承办社的初审


名  称

内 容

审批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八条

审批条件

1、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一年以上;
2、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有突出业绩;
3、注册资金150万人民币;
4、旅行社质量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审批程序

申请人申请→承办行政许可业务处室审查材料→下达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做出向国家旅游局推荐或不予推荐的决定→国家旅游局向申请人下达许可或不予许可通知书→省旅游局向申请人转达国家旅游局许可决定→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

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申请组织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的申请书;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作出许可机关出具的收取质量保证金凭证。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机构基本信息

处室名称:行业管理处 负责人:杨宏斌
联系人:程晓云 联系电话:0871-4608341

投诉监督电

0871-4608362


 

 

五、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的审核


名  称

内 容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办法》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七条

审批条件

取得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审批程序

行业管理处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加盖省旅游局专用印章

审批时限

受理当日办结

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原件;
2、旅行社法人代表签名,加盖旅行社出境旅游专用章;
3、领队证原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机构基本信息

处室名称:行业管理处 负责人:杨宏斌
联系人:程晓云 联系电话:0871-4608341

投诉监督电

0871-4608362


 

 

六、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审批

名 称

内 容

审批依据

《旅游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审批条件

1、国内旅行社变更为国际旅行社的,需具备国内旅行社资格和国际旅行社设立的条件;
2、国际旅行社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的,需具备国际旅行社资格和出境旅行社条件;
3、变更其他项目的需具备国内旅游社资格;
4、变更经营范围所填写的示范文本与设立国内旅行社和设立国际旅行社所填写的文本相同。

审批程序

国内旅行社申请转为国际旅行社,按国际旅行社程序报批;国际旅行社申请转为国内旅行社的,按照设立国内旅行社的规定办理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请需要提交的
材料目录

国内旅行社车为国际旅行社的,与申报国际旅行社提交的材料相同;国际旅行社申请转为国内旅行社的,提交申报国内旅行社所需的相关材料;旅行社组织形式、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场所、停业、歇业等事项的变更,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办理。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机构基本信息

处室名称:行业管理处 负责人:杨宏斌
联系人:程晓云 联系电话:0871—4608341

投诉监督电

0871—4608362

注:国内旅行社分社设立审批和国际旅行社分社设立行政许可项目,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

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44号令,予以取消。

 

七、旅游培训单位资质认定

名 称

内 容

审批依据

《云南省旅游条例》第三十一条

审批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
3、主要负责人具有两年以上的旅游教育、教学经验;
4、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和教学目的;
5、有固定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
6、至少有3名经省旅游局培训合格的专职或兼职授课老师;
7、历年来承担的培训工作、大型旅游赛事的档案记录或相关活动的获奖证明材料。

审批程序

申请人申请→人事劳动教育处审查全部申请材料→下达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做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颁发证书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请需要提交的
材料目录

一、申请书(一式两份)
1、机构证书、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简历;
2、教学宗旨、教学目的;
3、教学设备、教学场地证明材料;
4、工作人员及专、兼职授课教师名册(包括学历、专业、职务、职称、任职资格、授课科目等基本情况)。
二、辅助材料(一式两份)
1、规章制度;2、教学大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计划;3、历年来承担的教育培训、大型旅游赛事、科研成果及相关活动的档案记录或获奖证明。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云南省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处

办理机构基本信息

负责人:文淑琼 联系人:焦云霞
联系电话:0871-4608331

投诉监督电

0871-4608362

 

八、出境旅游领队资质的认定

名 称

内 容

审批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十条

审批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热爱祖国,遵守纪律,无违法违规记录,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2、掌握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情况,具备相应外语水平,能切实担负起领队责任,持有《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并与组团社建立劳动合同的导游员,经组团社审核推荐,可以向省旅游局报名参加领队人员资格考试。

审批程序

资格考试报名→省旅游局下达受理或不受理通知→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公布→报国家旅游局审核、制证→省旅游局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决定→颁发证书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请需要
提交的
材料目录

由各组团负责组织、审核推荐本社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统一报名,并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导游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
2、《领队证申请表》;
3、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出境旅游领队人员资格考试名单汇总表》;
5、持有英语目的地国家导游员资格证书及获得大学英语六级等级证书的报名人员,需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两张近期半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项目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办理机构

云南省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文淑琼 联系人:焦云霞
联系电话:0871-4608331

投诉监督

0871-4608362

 

九、导游人员资格认定

名 称

内 容

审批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条

审批条件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年满十八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审批程序

资格考试报名→下达受理或不受理通知→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公布→报国家旅游局审核→省旅游局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决定→颁发证书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请需要
提交的
材料目录

1、《云南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或《云南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新考考生需出示身份证、学历证、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提供的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加试考生需出示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三张近期半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云发改收费〔2007〕557号文件
收费标准:笔试每人每科50元,口试每人次100元

办理机构

云南省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文淑琼 联系人:焦云霞
联系电话:0871-4608331

投诉监督

0871-4608362

 

十、旅游发展规划资质单位的审批

名 称

内 容

审批依据

1、《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2号令)第二十条;
2、《云南省旅游条件》第十九条。

审批条件

1、由具备旅游规划资质单位编制各洲市旅游发展规划、跨区域的旅游发展规划;
2、并经州市旅游局初审后同意上报的旅游发展规划;
3、全省旅游重大(重点)项目规划。

审批程序

1、由委托编制规划的单位或业主向所辖区州市旅游区提出规划审查的申请(由州市旅游局委托可由其直接提出,跨区域规划由主体区域的州市旅游局提出)。
2、由州市旅游局初审后提出请示省旅游局审查的请示报告。
3、省旅游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予以登记;不能受理的要说明理由。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请需要
提交的
材料目录

1、编制规划所辖区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审查规划报告。
2、旅游发展或项目规划文本、说明书及附件(含图纸、图片)。
3、由编制规划所辖区的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初步审查规划的有关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

项目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办理机构

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陈述云 联系人:李海林
联系电话:0871-4608335

投诉监督

0871-4608362